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为规范全市职称评审程序,保证职称评审质量,7月10日,重庆市人社局发布了《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明确了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条件、申报方式等内容。《办法》明确,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
对重庆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以及自由职业者开展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适用本办法。
职称评审委员会分为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由“组建单位推荐一批、社会遴选一批、核准部门认定一批”组成。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离退休人员(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的、业内知名专家、中医等情况除外)原则上不再进入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
申报人员应该满足哪些条件
《办法》规定,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
01
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02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不得申报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定按照公务员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专业技术人才受到政务(党纪)处分的,在处分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其他规定不得晋升职称(职务、职级)期间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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